经资格审查、数据核对、量化排序,现将书院2023年度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公示期2023年09月25日至2023年10月07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以第一时间联系班级辅导员或书院负责人刘老师(电话15836092883)、苗老师(电话15836180176)、李老师(电话15660577272)、王老师(18238655671)。
若对班级和书院处理方式仍存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渠道1.学务部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咨询投诉电话:7355800
马老师13262141687 杨老师 15516504853
渠道2.学务部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投诉信箱sqzz@sqmc.edu.cn
渠道3.学生可登录学务部主页,通过“主任信箱”进行在线留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