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持续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员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根据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党发〔2020〕28号)精神,羲和书院组织开展202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结果通知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文明教师:
李竞云
二、文明班级:
2022级临床医学3班、2023级医学影像学132班、2023级医学影像学131班、2023级医学影像学21班、2023级医学影像学18班
三、文明学生:
李冠洁、周留洋、庄宇、尹珂瑜、詹佳怡、文娟、张晨宇、赵璐瑶、王灿、朱光满、苗玉洁、李柯儒、韩国欣、李奕翰、王甜
四、文明宿舍:
新乡校区二公寓301、新乡校区二公寓312、新乡校区二公寓316、E北楼1017、E北楼3059、E中楼4089、E北楼3019、E北楼4032
五、文明网民:
张淼、陈守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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