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管理及发放办法(修订)》文件、学务部工作部署和书院工作安排,羲和书院2021-2022学年综合奖学金评选现进行通知。
综合奖学金评选标准:
一、参加综合奖学金评定对象:我校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毕业年级不得参评)。
二、综合奖学金参评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明礼诚信,尊师爱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3.勤奋学习,善于创造,成绩优良。
三、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该学年综合奖学金参评资格:
1.因违犯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包括党、团及行政处分)者。
2.参评学年(专业和通识)必修课程有不及格者。
3.虽未受到纪律处分,但多次违纪受到通报且屡教不改者。
4.在参评综合奖学金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
四、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学金:
1.学生休学期间。
2.学生留降级后第一个学年。
3.无故不按时注册者,无故不按时注册者。
五、各等级综合奖学金评定依据:综合奖学金评定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基本依据。
综合奖学金讲解:
1.设置综合奖学金在于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奖励先进,树立典型,以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2.经费来源:全额从学生学费中提取。
3.经费的管理与使用:综合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由学务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4. 院务会为综合奖学金评定的最终决策机构。
5.学务部负责指导和协调奖学金评审工作,并接受学生申诉。
6.各书院负责审核所辖各年级(专业)学生的申报信息。
7.各书院负责对所辖各年级(专业)学生在综合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解释。
评选时间安排:
11月16日-11月27日,各书院组织学生学习了解学校综合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班级宣讲、书院宣传。审核申请学生评选资格,根据名额确定综合奖学金各等级候选人并在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11月28日中午12点向学务部提交加盖书院公章及辅导员和书记签字的《候选人名单》(附件1)、《综合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同时提交电子版附件1.2、主题班会材料、班级公示截图、书院宣传图片(多种形式宣传,线上线下)、书院评选照片、书院公示材料(线上线下)等相关材料。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2号窗口,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qzz@sqmc.edu.cn(学生登录学工系统填写申请,书院辅导员登录系统审核申请,书院负责人审核)。
11月29日,学务部对各书院提交名单进行复审。
11月30日-12月2日, 学务部将2021-2022学年综合奖学金候选人名单进行全校公示,征询意见,接受监督。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请院务会批准。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请院务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