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务部通知单
学办(2022.03) 第(15)号
通知标题 | 关于各书院组织开展3月份学业指导工作的通知 | 是否考核(考核要求在备注) | 是 | |
发起部门 | 学务部 | 发起时间 | 2022年3月10日 | |
负责人 | 唐玉玲 | 联系方式 | 15560160390 | |
通知对象 | 各书院 | 截止时间 | 2022年3月28日 | |
初审 | 唐玉玲 | 终审 | 王莉 | |
通知内 容 |
为稳步推进学业导师运行工作,请各书院结合实际,特色化、差异化开展学业导师指导工作,确保学业指导工作有主题、有计划、有记录、有效果、有宣传。 一、组织召开学期初学业导师工作协调会 积极联系相关院(系、部)召开学期初学业导师工作协调会,沟通学业导师指导主题、指导方式等,指导学业导师填写《学业导师知道情况记录手册》,做好会议记录,留存会议照片。 二、开展3月份学业指导工作 各书院按照模板拟定《XX书院3月份学业指导工作计划》,告知全体学业导师、学生知晓,并按计划实施,同时每周在书院微信公众号做好活动计划推送及活动效果宣传。 | |||
相关要求 | 各书院按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将《XX书院3月份学业指导工作计划表》于3月15日上午17:00前上交,电子版发送邮箱331454394@qq.com,纸质版书记签字、书院盖章交至学务部办公室唐玉玲处。 2.学业导师工作协调会会议记录和会议照片(按院系分开整理),活动计划推送和活动效果宣传截图整理到一个文件夹发送至邮箱331454394@qq.com,截止时间3月28日12:00前。 | |||
考核 点 | 1.上交材料扣分细则:未按要求组织召开协调会扣0.5分,缺少会议记录或照片扣0.5分/项;未按要求提交指导计划表扣1分,主题不明确扣0.5分;未进行指导计划推送或效果宣传扣0.5分/次,缺少相关截图扣0.5分/次;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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