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文件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2021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资助〔2021〕179号)要求,为全面普及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 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贷款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继续做好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启动我书院2021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第二次意向统计暨贷款办理工作,工作要求如下:
一、扎实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求摸底工作。
根据我书院2020年度和2021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名单,综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暴雨洪灾等突发情况等当年自然灾害和不可控致贫等因素影响,组织做好本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求摸底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不设贷款人数或规模上限,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求得到满足。不得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全面开展,而拒绝学生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个学生在一年里只能申请一种贷款)。
二、加大对特殊保障群体学生的资助力度,做到应助尽助。
各班级要把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保障人群的学生作为助学贷款重点资助对象,摸清受助学生底数,加强支持保障。
三、做好高职扩招后的学生资助工作。
切实保证扩招后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做好政策宣传,摸清需求,确保扩招人员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机会。
四、认真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助学、助人”两手抓,强化资助育人功能。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规定,自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多渠道加强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暨第二次意向统计范围:全体在校生;
2.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暨第二次意向统计时间范围:9月22日—9月30日;
3.上报材料:(1)附件1 2021年度校园地贷款数据汇总表;附件2 2021年度校园地贷款第二次意向统计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书院宣传材料;(2)完成校园地贷款系统学生首贷申请审核、在校生续贷审核(审核数据与附件1.2数据一致)
4.9月28日中午12:00各项材料以辅导员为单位打包发至周彦沛老师处。
羲和书院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