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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羲和书院助学贷款祥要
作者:时间:2020-05-15浏览次数: 96

为了使羲和书院学子更好地了解国家贷款助学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现特做以下说明:

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201288日,开发银行新增助学贷款将突破120亿元。

2015720日,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意见》表示,为切实减轻借款学生的经济负担,将贷款最长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1] 

2020721日,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通知明确,从还本宽限期、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等三个方面对助学贷款有关政策作出调整。

贷款形式 

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 [4] 

具备高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合作的银行共同为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办普通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学生要注意学校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说法

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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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1]七、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审查审批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还款方式

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还款操作

借款学生在办理毕业手续时,应与银行确认助学贷款还款计划。毕业1年内,可以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助学贷款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可以一次或多次提前还贷。如大学生选择提前还贷,经办银行不得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具体的操作方法如下:

(1)登录国开行助学贷款信息网首页,再通过学生登录名和密码进入贷款信息页面(在线申请2006-2008学年贷款提前还贷的默认登录名是学校代码+学生身份证号码,密码是8位生日;在线申请2009学年及以后贷款提前还贷的登录名和密码是学生申请贷款时的登录名和密码)

(2)用鼠标点击左边的提前还款申请,进入提前还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

(3)点击提前还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左下方的新增按钮,打开提前还款新增页面;

(4)选择其中某笔贷款合同记录,点击确定按钮,保存提前还款申请信息。

(5)登陆时,如果网页出现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时,请点击下方倒数第二行继续浏览此网站(不推荐),可继续登录。 [5] 

存在问题

1、如何还助学贷款?

支付宝会根据国开行规定的扣款日期提前5天通知您进行支付宝账户的充值,您在还款日期前,需将要还款的资金充值到您的支付宝账户,支付宝系统会在扣款日期从您的支付宝账户中扣取相应的资金转至国家开发银行

2、用支付宝账户还助学贷款需要认证吗?

还助学贷款跟支付宝账户是否认证无关,只需在国开行指定的在还款日前,将要还款的资金充值到您的支付宝账户中即可。但为了您的资金安全,建议您对支付宝账户进行认证。

3、如何确定我的助学贷款是否还款成功?

您可以登录支付宝-交易记录-收支明细中进行查看。

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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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及其配套办法颁布实施后,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师范生免费教育、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上大学,首先可通过“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实,再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其中,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需提交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表),以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高校资助政策实施范围

所有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它们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

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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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政策

2014718日,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决定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资助标准,进一步细化资助比例。全文如下: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银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健全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更好地满足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需求,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等有关文件,经研究并商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决定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资助标准和资助比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二、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全国平均资助比例应与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各地区、各高校资助比例应与本地区、本高校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根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覆盖范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工作要求

各地区要继续大力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满足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的贷款需求。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资金。经办银行要根据贷款需求,足额安排并及时下达国家助学贷款信贷资金。高校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规定,承担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的50%,并配合经办银行核准申请贷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调整后,《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中有关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标准,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其他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1471日起执行。此前已签订的贷款合同仍然有效且继续执行。

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2014718 [6] 

权威解读

20147月,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资助标准,进一步细化资助比例。为使各地区、各高校和广大学生更好地了解有关情况,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办理、发放等工作,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有关负责同志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一、目前我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资助政策,逐步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范围不断扩大,资助标准不断提高,资助领域不断拓展,保证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目前,在本专科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建立了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在内的多元奖助政策体系。中央财政每年投入高校学生资助经费约223亿元,惠及约660万名学生。

二、为什么要调整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和资助比例?

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切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38号),规定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贷款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的20%,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数额,此项规定一直执行至今。这一政策规定是在当时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刚刚起步的情况下制定的,从执行效果看有力地推动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快速发展,基本满足了大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求。截至2013年底,全国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032亿元,惠及约1000万名学生。

近年来,一些省份陆续上调了本专科学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部署,研究生教育也将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实行收费制度。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6000元的资助上限已难以满足学生需求。同时,原来统一设定的全国总体20%的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未能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需求在不同区域和院校间的分布差异。为更好地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需求,决定调整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进一步细化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

三、本次对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和资助比例如何进行调整完善?

从201471日起,调整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并进一步细化资助比例。具体为:

一是调整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综合考虑本专科学生收费标准调整和研究生全面收费等因素,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最高限额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在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国家助学贷款主要定位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上述贷款额度基本可以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需要。

二是进一步细化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全国平均资助比例应与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各地区、各高校资助比例应与本地区(本高校)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根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覆盖范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目前,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全国平均资助比例为20%,各省份具体资助比例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情况确定,其中:东部地区为13%—17%,中部地区为21%—22%,西部地区为27%—29%。上述比例基本可以比较客观地反映不同地区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比例需求。研究生学习和生活成本相对较高,获得资助的渠道比本专科生更多,因此不对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作出具体规定,而由各地区、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四、研究生为什么原则上要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通知》提出,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这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一是研究生户籍变动较为普遍,与本专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联系松散,且贷款额度相对较高,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难度较大。二是高校掌握研究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情况,更能准确掌握研究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国家助学贷款需求。三是进一步明确高校为责任主体,更有利于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避免出现两种贷款都可以申请但又都无法获得的现象。四是对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模式作出原则性限定,有利于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日常管理。需要说明的是,研究生申请办理校园地贷款只是原则性要求,确有特殊情况的也可办理生源地贷款。

五、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调整后,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相关政策是否也相应调整?

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调整后,《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财政部 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中有关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标准也将相应调整,具体为:

(一)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由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调整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二)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以及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标准,由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 

所需材料

编辑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申请理由应包含家庭经济情况,不能过于简单,应写得情真意切。

所写内容不能与其他材料中的内容相矛盾。

申请书不能涂改。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该调查表字迹不能更改、擦拭或有内容的添加。

必须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加盖民政部门的公章。

民政部门公章必须含有民政字样(如民政局、民政办公室),业务章无效。

注意:若当地民政部门因故取消,而代之以社会事务办公室,则可以盖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印章,但应同时由当地政府(乡、镇以上级别)出具此种情况的说明。

贷款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亲的姓名必须与各自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贫困证明应注明家庭具体人口。

如果家庭人口包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贷款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是独生子女的必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明,如其父母不是独生子女的,要计算出其父母分担(外)祖父母的赡养费,作为家庭支出。

已结婚的兄、姐一般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外)祖父母最好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0元。若把兄弟姐妹算在家庭人口中,如他们有收入,则要把他们的收入计算在内。

调查表中的人口与其他资料中的人口应该一致,不能前后矛盾、混乱。

父母离异的在调查表上应填上父母双方姓名。

父亲和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如身份证已失效,可用其户口页(要有父母的身份证号码)复印件盖派出所鲜章代替。

如父母离异的,应提供父母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若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抚养情况的内容与实际抚养情况不一致,则应在相应文书上予以注明。

如父母一方(或双方)已故,须在贫困证明中注明已故,同时由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加盖鲜章。

死亡证明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xxx(贷款学生的名字)的父亲或母亲于xxx日死亡。最后由公安机关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应加盖学生处资助中心印章。(由学生处统一办理)

2个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个见证人中1名是学校老师,1名是学校同学。

未满18岁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

下岗证和低保证不是申请贷款的必需材料,但如果提供上述证件,则更容易申请到贷款。

对已办理了信用卡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除非具备下列条件:信用卡发卡行出具“办理信用卡时不需要收入证明,不需要担保,银行征信系统数据记录错误的证明。

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逐年发放的办法。每个学生仅有一次贷款机会,即已经贷款成功了的学生不得再行申请。

所有材料不得用传真件。

所有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加盖相应机关的红章。

备注:

所有资料需要用A4纸张,不是A4纸张的资料可粘贴在A4纸上。

各复印件应清晰。

书写要工整、规范,用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

每份材料上所盖印章必须清晰。

所有表格内容应前后一致,不能自相矛盾。

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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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

逾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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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学时申请了助学贷款,如今毕业了,工作了,要贷款买房,要办信用卡,才发现已经有了不良信用。因为一时疏忽大意,很多曾经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留下了不良信用记录,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该怎么办呢?

逾期没有还利息的学生,很多都是由于对政策不了解造成的。

助学贷款的周期为10年,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全额补贴,毕业后,就要自行支付利息。考虑到部分学生出校后不一定能够及时就业,国家还设立了毕业后两年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学生只需要支付利息,不用偿还本金。但由于对政策的不理解,很多学生认为宽限期就是不用还款也不需要支付利息。因此,造成了部分逾期还款的现象。

如果非恶意逾期,可向银行进行解释说明,取消个人的不良信用记录。如果信用报告中确实有负面信息,也不要气馁。这些信息经过一定年限以后就会从信用报告中删除,而且,只要个人在以后的信用活动中做到诚实守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良好的记录会逐渐刷新、替代旧的、负面的记录。

农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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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怎么贷款之教育助学贷款简介:教育助学贷款是指对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发放的用于学生缴纳学杂费的贷款。

农业银行怎么贷款之教育助贷款对象(借款人) :指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贷款偿还能力的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农业银行怎么贷款之教育助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7(包含7)

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的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2、具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申请教育助学贷款的学生除外),能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并存入不少于消费总额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及预期要发生的抵押登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费用。

4、能为个人消费贷款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的担保措施。

5、贷款用途符合指定的范围。

贷款限额

1、以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或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消费品价值总额的20%,借款额不得超过消费品价值总额的80%

2、以借款人或第三方不动产抵押申请贷款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消费品价值总额的30%,借款额不得超过消费品总额的70%

3、以第三方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银行、保险公司除外),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消费品价值总额的40%,借款额不得超过消费品价值总额的60%

借款人应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如实填写的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申请表。

2、由所在学校提供的有效证件。

3、财产共有人的个人收入证明

4、以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保险公司除外)形式进行担保的,应提交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抵押物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估价、保险文件,质物权利凭证,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文件。

5、以向保险公司投保形式进行还款担保的,应提交保险公司同意为其办理分期偿还消费贷款保险的书面承诺。

6、已在贷款银行存入不少于学杂费总额规定比例的款项、公证费、有关保险费等存款凭证。

7、委托贷款银行划款授权书,其内容应当规定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帐户划转资金给指定收款人。

承担后果

1. 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 经办银行会将已毕业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如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违约情况严重,将影响其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

3. 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 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利率计算

商业性助学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遇法定利率调整时,合同利率不变;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利率一年一定,遇法定利率调整,则在下一个利率确定日执行新调整后的利率;贷款逾期又未批准展期的部分,按逾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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