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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04-14浏览次数: 22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2017应届毕业生。

1、所在家庭父 (母)亲或本人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本人为残疾人;

3、已获得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以上的,只按一种情形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每人1500元,一次性发放。

三、申报要求:填写《河南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个人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就业创业证、身份证、享受低保或身有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均为原件)。无就业创业证者,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四、书院初审。各书院负责组织申请和初审工作,对经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员名单,在书院内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其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并填写 《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 (附件2)和《2017年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附件3),以书院为单位于4月5日下午2点前提交给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注:1.《就业创业证》为申领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必要条件,无此证的同学,可同时申报《就业创业证》和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2.请书院相关老师认真阅读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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