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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请销假管理规定的通知
作者:刘林时间:2016-08-25浏览次数: 124

新学期开始,请各书院通知学生一定严格遵守平原校区学生管理规定:第五条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学生在校期间,因病因事无法正常参加教学及集体活动,须办理请假手续,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请假及去向登记制度》执行。

周一至周五实施封闭管理,原则上不办理外出假审批。确需请假外出的需经辅导员审核、书院主管学生书记亲笔签字并加盖书院公章后方可外出。所有外出学生均须持学生证及假条,经门岗查验登记后方可出行。请假时间结束,须持假条到书院进行销假,未按时销假的,按缺勤处理。周末及国家法定假日外出无需登记,但返校时均需出示学生证并进行登记;未履行登记手续,擅自离校、进入校园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第六条  请假外出审批严格执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因没有严格审核把关或有意放松监管,外出在外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包括辅导员、分管书记和保安人员)责任。学生请假外出前辅导员要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始终保持联系直至学生安全返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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