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
2015年上半年学生证补办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5年5月9日-5月15日
二、办理程序:
1. 补办学生证同学请在5月9日-5月13日到班级辅导员处按照《学生证办理登记表》(见教务部网站下载专区)要求登记信息,辅导员审核《学生证办理登记表》后,以大班为单位汇总并上交电子版(发至20227871@qq.com邮箱),纸质版材料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书院公章,并交纳工本费5元/人。
2. 5月14日以大班为单位汇总上交《学生证办理登记表》纸质版至平原校区交至基础医学楼3楼教务部学籍管理科。同时由该书院各大班班长领取学生证并根据《学生证办理登记表》如实填写。
3. 等待通知,以书院为单位加盖学校公章后领回,到书院辅导员处按实际在校注册学期次数加盖注册章后发放。
三、注意事项
1.学生证需按照《补办学生证填写须知》(见教务部网站下载专区)填写;
2.补办学生证不发放磁条,只加盖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