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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书院对辅导员、生活老师管理的通知
作者:张紫阳时间:2015-08-20浏览次数: 32

各书院:

    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辅导员值班管理办法》及《关于对生活老师值班打卡管理相关责任部门的通报》(院发〔2015〕48号)文件要求,为更加便捷、高效的开展工作,经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自8月份起,将加强书院对辅导员、生活老师的管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生事务发展部统筹管理书院辅导员、生活老师日常值班工作,各书院副书记负责辅导员、生活老师日常值班的具体监管与指导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授权各书院书记、副书记考勤系统权限,便于书院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本书院辅导员、生活老师日常考勤情况;

    三、学生事务发展部负责全院辅导员日常值班安排,并在月末28号将次月值班表发送给书院副书记;书院副书记负责本书院生活老师日常值班安排,并在月末28号将次月生活老师值班表报学生事务发展部备案,学生事务发展部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各书院在次月10号之前将当月辅导员、生活老师值班考勤结果在书院范围内公示3天并报学生事务发展部备案,学生事务发展部汇总公示后报人力资源部;

    五、各书院副书记要按照辅导员、生活老师工作职责,认真督促本书院辅导员、生活老师做好日常值班工作,加强监管。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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