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表彰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共青团河南省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对象为2015年6月底以前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及其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程序
(一)各书院成立评委会,由书院主要党政领导、辅导员(或工作人员)、主要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代表组成。
(二)各书院评委会可根据评选文件通知制定本书院的评选细则并上报学生事务发展部。
(三)学生事务发展部审核无异议后再下发具体评优名额,进行评选工作。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评选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
2.2014年全年无任何挂科、违纪情况。
3.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2014年获得过以下任何奖学金一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等学院综合奖学金、一等驼人励志奖学金。
5.通过班级民主评议。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2.2014年全年无任何挂科、违纪情况。
3.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2014至2015学年担任学生干部且至少具有一年以上的学生干部经历。
5.2014年至少获得过一次国家、学院奖学金。
6.通过班级民主评议。同等条件下,各职能部门学生助理、校院两级学生会主要干部可优先推荐。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基本条件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2.2014年全班全年无学生违纪情况。
3.2014年全班体育课无挂科,必修课程挂科总人数不得超过五人。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
(一)各书院请于5月12日上午12:00前将本书院的评委会名单及评选细则报至李雅处(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需各书院书记签字并盖书院公章,电子版请发送至994319303@qq.com,待学生事务发展部审查通过后再下发具体评优名额,组织评选工作。
(二)5月13-14日,各书院需通知学生对照评选标准提出个人申请。5月15日各书院开展评选工作。
(三)最终被推荐的个人和集体要认真填写《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附件1)或《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打印)、电子版一份。
(四)同时被推荐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要提交民主评议会议记录一份,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附件1.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2.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doc